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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
撰稿人:信锐学院党支部 时间:2023-02-23 12:55:47 浏览次数:

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


一、入党积极分子

入党积极分子,主要是指那些已经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,经党员推荐、群团组织推优、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作为培养教育对象,进行有计划培养教育的人员。

二、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

入党信念坚定,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满3个月的团员。

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。

对党有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,积极要求入党,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。

在工作、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,在各方面能起到表率作用。

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,作风正派,团结同志,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。

综合测评成绩(平均成绩)在班级前50%

凡受学院纪律处分、课程不及格者不予推荐

三、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的程序

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应由党员推荐、群团组织推优,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,逐级报上级党委(指具有审批权限的党委或工委)备案,并向上级党委申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。

四、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

培养教育的形式主要有:

讲授式,主要是上党课、做报告的讲授形式。

示范式,用典型人物、典型事例来进行教育。

启发式,由党员经常个别谈话进行帮助,启发觉悟。还可组织观看有关党的历史的电影、戏剧和参加辅导性的主题活动等。

培养教育的方法主要有:

党支部指定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,对他们经常进行帮助。

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,列席讨论发展新党员、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,以及参加党内组织的有教育意义的其他活动。

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工作,提出要求,观察表现,检查完成的情况并给予必要的帮助指导。

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业余的或脱产的政治理论和专业培训。

要求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。

信锐学院党支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