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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校园公共区域全面禁烟的通知
撰稿人: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:2022-09-05 16:52:47 浏览次数:

各系院:

经检查发现,校园、教学楼、学生公寓等公共区域吸烟现象较多,烟蒂随意乱扔等不文明现象,影响了校园环境,破坏了校园秩序。

为进一步维护校园环境,确保教学楼、学生公寓消防安全,为学生营造一个舒适的学习、生活环境,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》要求及《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文明自律公约》约定,自即日起校园内全面禁烟。现通知如下:

一、禁烟区域

1.禁烟区域:教学楼、公寓、宿舍、教室、走廊、楼梯等公共场所。

2.控烟区域:教学楼公共卫生间内。

二、具体要求

1.各系院要充分利用宣传栏、黑板报等各种宣传平台进行烟草危害知识和全面禁烟知识的宣传。

2.充分利用好开学第一课,召开禁烟活动主题班会,组织学生签署不吸烟承诺书(见附件1),广泛动员全院学生积极参与到禁烟活动中去。

3.全院师生及外单位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,带头禁烟,并对公共区域吸烟的人员进行劝导和制止。

4.各系院要组建校园不文明行为劝导组,对公共区域开展巡逻检查,对不听劝阻者,一经查实,纳入大学生诚信体系,取消本学期评优、评先及各类奖、助学金的评定资格

5.各系院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,安排辅导员、班主任深入学生宿舍进行禁烟专项检查。

6.设立禁烟活动曝光台,对在公寓禁烟区内吸烟的不文明现象拍照举报、学院视频监控截图等方式取证,并给予曝光。

7.对于在学生公寓禁烟区吸烟的人员,经劝阻无效,拒不配合禁烟工作的,依据《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》第八条第5款给予处分。(在宿舍内吸烟、焚烧物品、燃放鞭炮、喝酒或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者,给予严重警告处分;屡教不改者,给予记过以上处分;因以上行为造成失火、人身伤害的,视情节和后果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;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)

8.对在学生公寓内吸烟,导致他人被动吸“二手烟”,受害人可以向所在系(院)或学生工作处投诉举报,经调查属实的将依据《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》第八条第5款给予处分。对被实名举报或被3次匿名举报的将从严查处。

此通知。

 

学生工作处

2022年9月2日